会计实务中“三证统一”、“三价统一” 和“三流统一”的重要性 二维码
一、三证统一 指法律凭证、会计凭证和税务凭证的相互印证、相互联系和相互支持。具体来说:经济合同应当与企业的账务处理相匹配,否则,要么出现做假账,要么出现做错账。经济合同应当与企业的税务处理相匹配,否则,要么出现多交税,要么出现少交税。经济合同应当与企业发票开具相匹配,否则,少开票会涉嫌隐瞒收入,多开票则属于虚开发票。由此可见,“三证统一”是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提,同时也是企业规避涉税风险的基础。 二、三价统一 指合同价格、发票金额和结算价格的统一。实务中,发票上的金额是根据结算价格确定的,如果发票上的金额大于结算价格,则有虚开发票之嫌,如果发票上的金额小于结算价格,则销售方又有隐瞒收入逃避缴纳税款之嫌,为规避上述涉税风险,“三价统一”至关重要。 三、三流统一 指资金流(银行的收付款凭证)、票据流(发票上的销售方和购买方)和物流(或劳务流)应该相互统一并且与经济合同约定一致。具体而言是指收款方、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(或劳务提供方)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,而付款方、货物的采购方(劳务的接受方)也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。如果不能做到“三流统一”,销售方有可能会面临税务主管部门的稽查补税,而购货方可能会面临相关成本或费用不能税前列支、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等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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